万州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了解万州,关注我们就行了~! 万州热点 | 平湖杂谈 | 有问必答
便民信息,看这里就够了! 求职招聘 | 房屋租赁 | 二手转让
生活在万州,爱上大万州! 新手必看:【发帖须知】 | 问题建议 | >>删帖申请<<
查看: 950|回复: 0

[万州事儿] 注意!这件事千万别做,龙驹、白土、罗田7人已经遭抓了!

[复制链接]

8

主题

11

回帖

7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金币
28
发表于 2019-5-28 17: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重庆市将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规定为禁渔期,
此阶段是鱼苗等水产品产卵繁殖阶段,使用禁用工具捕鱼会导致鱼苗鱼卵等水产品遭受毁灭性的打击。

然而仍有一些市民欠缺法律意识,非法捕捞。对此,万州区公安局积极行动,
主动出击,加强在禁渔期间对辖区内主要江、河流域的巡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5月11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磨刀溪河段电鱼。
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在现场抓获正在电鱼的林某、张某二人。

640?sxzc=.png

林某、张某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非法方法捕捞水产品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40?sxzc=.png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白土派出所加强巡逻防范,加大对辖区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
5月18日晚,巡逻民警将正在泥溪河非法电鱼的嫌疑人当场抓获。

640?sxzc=.jpeg


万州区公安局罗田派出所按照要求,加大对罗田河的巡查力度,成功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4人。

640?sxzc=.jpeg

  注 意  
不管捕获物数量多少,但凡在禁渔期内使用法律禁止的电鱼、炸鱼、
毒鱼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都涉嫌犯罪。

希望那些打算去电鱼的人能吸取教训,能让自己躁动的心冷却下来,
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为了几条鱼而锒铛入狱,不值得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万州网

GMT+8, 2024-11-25 09:25 , Processed in 0.011076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 Git

© 2001-2023 Discuz! Team.

声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请勿发布有害信息,如有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微信:souxiaow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