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了解万州,关注我们就行了~! 万州热点 | 平湖杂谈 | 有问必答
便民信息,看这里就够了! 求职招聘 | 房屋租赁 | 二手转让
生活在万州,爱上大万州! 新手必看:【发帖须知】 | 问题建议 | >>删帖申请<<
查看: 954|回复: 0

[平湖杂谈] 今年对长江个人钓鱼有些什么规定

[复制链接]

2

主题

3

回帖

2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金币
13
发表于 2020-3-25 2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对长江个人钓鱼有些什么规定




==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或游钓,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和第三十六条第八项“(八)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从事游钓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游钓;违反该规定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也了解到,“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提到“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娱乐性垂钓行为不再纳入执法范围”,但与上述《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存在一定冲突。鉴于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实施长江10年禁捕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资源保护,而娱乐性垂钓对渔类资源也是一种破坏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加强管理。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我委建议各位市民在禁渔期不要进行游钓活动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万州网

GMT+8, 2025-4-22 19:16 , Processed in 0.010283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 Git

© 2001-2023 Discuz! Team.

声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请勿发布有害信息,如有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微信:souxiaow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