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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热点] 万州江南新区3岁男童横穿道路被撞,司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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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19: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7日10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接到报警称腾飞路步云路路口约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孩横过道路时被车辆撞倒,小孩受伤。接到报警后,陈家坝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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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事故发生时,段某(男,30岁)驾驶车牌号为渝FL9***小型面包车,沿腾飞路往步云路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腾飞路步云路路口约100米处时,与一名横穿道路的小男孩(3岁)发生碰撞,导致男孩受伤。
民警调查发现,段某驾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小男孩没有走人行横道,也没注意观察,突然独自径直朝着公路对面跑去,段某避让不及,将小男孩撞倒在地。一名3岁的小孩,怎么突然跑到了公路上呢?
原来,小男孩父母在外工作,平时由爷爷照顾。事发当时,小男孩的爷爷在附近的商店里与人说话,一个没留神,男孩就自己跑到了公路上。所幸当时面包车车速较慢,且驾驶员刹车及时,小男孩受伤并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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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且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另外,小男孩的家长也疏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交巡警依法认定小男孩方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
小孩子不是成年人,对空间、速度、距离等无法很好地认知,对危险无法做出正确的预判,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这里,交巡警郑重提醒各位家长:目前,正值暑假,儿童交通安全需格外注意。和孩子一起外出时,切勿让孩子走出自己的视线。请抓紧孩子的手,让孩子一直跟在自己的左右!对单独外出的孩子,家长应多叮嘱交通安全,同时做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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