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起付线吗?清楚医保是如何报销的吗?知道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标准吗?今(14)日,重庆市医保局对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进行了官方解读。
关于医保目录报销政策
什么是起付线?
据重庆市医保局介绍,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并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俗称门槛费)。
医保目录报销政策如下:
甲类: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直接按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部分参保者先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然后按比例报销。医疗服务项目参保者先自付20%,剩余80%的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有的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存在限价。
自费:由参保患者全部自行承担,医保不报销。
关于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大额和大病保险住院时和基本医保一起直接结算,不需要单独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4万7千元;居民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职工医保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举例来说:王先生2019年3月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是880元,5月第2次住院起付线就是792元,第5次及以后(当年)住院都是620元的起付线。如果王先生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第2次是在二级医院住院,第2次住院的起付线是396(440-440*10%=396)。
同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和未成年人住院分别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大学生报销政策,未成年人住院,在同档居民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基础上上浮5%。
关于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首先来看看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其中自付费用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再由参保人员负责支付的费用。
那么,参加医保后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吗?
重庆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区县(区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区县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作为一个区域)。如果参保人自行在其他区县(区域)内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而没有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备案,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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