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zii 发表于 2022-3-15 11:02:56

万州龙驹镇邓某、魏某用火炮在河里炸鱼玩,双双被刑拘!

为全力确保辖区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在辖区的禁渔区、禁渔期内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渔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所便在夜巡中查处一起非法捕捞违法案件,抓获邓某、魏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3月9日晚,龙驹派出所副所长陈明飞带队在辖区进行夜间巡逻防控,当巡逻至龙驹镇腾龙广场时,从附近龙驹河方向传来几声时而响亮、时而沉闷、断断续续的火炮声,当即引起陈明飞的注意。

“莫不是有人趁夜在炸鱼?”想到这儿,一行人迅速循声赶往河边查看究竟,果然发现有人正用火炮在河边炸鱼。

经过警方对现场综合分析后,迅速研判出嫌疑人最有可能经过的路线,并随即制定了周密的蹲守、围追方案,以防嫌疑人逃跑和销毁关键的渔获证据。






接着,民警各就各位,等待嫌疑人自投罗网。20多分钟后,两人果真如民警所料,捕捞返回岸上后,踏进了预设的“伏击圈”。
“动手!”见抓捕时机成熟,副所长陈明飞当机立断、一声令下,几名民警顷刻间冲到两人面前亮明身份,顺利将其控制住,并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随后,民警又来到涉案水域,经过一番仔细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河中仍存留有爆炸物的残骸。为固定证据,民警脱掉外套,下到河里提取物证,在数小时的现场勘查后,终于还原了整个犯罪过程。而到案后的嫌疑人邓某、魏某,也对自己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火炮炸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查明,邓某与魏某贪图乐趣,最初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在长江二级支流龙驹河边丢火炮炸着玩,后逐渐演变为将火炮点燃后丢进河水里炸点渔获物,以便带回家享用美食或饲养宠物猫。

“此外,我们在后期侦查中发现,涉案水域龙驹河边还存在部分漂浮的渔获,经民警和嫌疑人共同辨认,此类渔获均是被邓某和魏某用火炮炸晕炸死的。”副所长陈明飞称。

目前,邓某和魏某因严重破坏长江支流水域生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针对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现象,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一定要坚守底线,不要心存侥幸,贪图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否则将后悔莫及;同时也呼吁大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们的母亲河。


来源看万州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万州龙驹镇邓某、魏某用火炮在河里炸鱼玩,双双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