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usghgss 发表于 2021-7-31 07:36:03

重庆长江流域禁捕“升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日前正式施行。决定明确,在禁捕期限内,禁止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名义,对所经营渔获物及其制品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最高可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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