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rawing 发表于 2020-6-2 22:19:59

万州这52人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对属于社区戒毒期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毒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主动到车管所办理注销驾驶证业务的驾驶人进行了集中清理, 并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作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万州这52人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