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入城大道一小车大意掉头,被“拦腰”撞上......
我以为对方还远我以为我能掉头过去我以为…… 大家都知道车辆掉头要特别注意安全但我们在司机那里总能听到上面这些语言“我以为……”而这就为交通事故埋下了“祸根”近日,万州高梁入城大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天下午17时许,汪某(男,48岁)驾驶车牌号为渝FDX3**的小型客车行驶至高梁入城大道一路口掉头时,与左侧直行车道的渝DGM9**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幸运的是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民警调取了渝DGM9**小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汪某驾车行驶至该路口准备左转掉头时,左侧两个车道上的直行车辆也都刚好临近路口。 汪某告诉民警,当时他觉得对方车辆还远,他自己能掉头过去,就没有让行,而是径直掉头,结果导致渝DGM9**小车避让不及,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交巡警依法认定汪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车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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